以公事为重,谨守法纪,不徇私舞弊。元.曾瑞《留鞋记》第三折:「因为老夫廉能清正,奉公守法,圣人敕赐势剑金牌,着老夫先斩后奏」也作「奉公执法」。
遵行公事,谨守法纪。【造句】:奉公守法是每个人的本分,不应徇私枉法,藏污纳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