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美国综合贸易法第三○一条中,授权总统依国际贸易协定以行使美国的权利。对于外国不公平的贸易手段采取因应措施,其行动包括终止贸易协定所作的减让、增加关税、设限等。其主要精神有二:一是规定美国应行使的权利,并对不遵守协定而否定美国商业利益的国家,采取报复因应;一是对展开调查及采取行动的程序与步骤,都规定具体期限。
在美国综合贸易法第三○一条中,授权总统依国际贸易协定以行使美国的权利。对于外国不公平的贸易手段采取因应措施,其行动包括终止贸易协定所作的减让、增加关税、设限等。其主要精神有二:一是规定美国应行使的权利,并对不遵守协定而否定美国商业利益的国家,采取报复因应;一是对展开调查及采取行动的程序与步骤,都规定具体期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