竞赛名次位于冠军、亚军之后,即第三名。「季」原有「末」义,旧指农历一个季度的最末月分,季春、季夏、季秋、季冬即三、六、九、十二月。一个季度三个月,依「孟」、「仲」、「季」为序,「季」遂逐渐成为「三」的同义词,故以季军为第三名。如:「他得到这次演讲比赛的季军」
竞赛中的第三名。【造句】:他与第二名只差一分而落为季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