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种由医生开出处方笺,再由病人持至药师主持的药局配药的医疗制度。
一种由医师负责开立处方笺而不调剂,药师负责调剂而不开立处方笺的医疗作业制度。病患在经医院医师诊治后,持医师所开的处方笺至药局给药师调剂,而药师必须审核处方,若发觉有不妥处,则须电洽医师修改处方后再行调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