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不依道义行事,只知阿谀迎合。《文选.陆机.辩亡论》:「故百官苟合,庶务未遑」 2.通奸。指非合法婚姻的结合。
1.只知阿谀谄媚,不依道义行事。【造句】:他那副逢迎苟合的嘴脸,真令人厌恶。 2.苟且结合。指非合法婚姻的结合,即通奸。【造句】:他们苟合的证据确凿,法院依妨害家庭的罪名判以徒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