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职官名。汉代五都置市长。《史记.卷一三○.太史公自序》:「昌生无泽,无泽为汉市长」《汉书.卷二四.食货志下》:「遂于长安及五都立五均官,更名长安东西市令及洛阳、邯郸、临甾、宛、成都市长,皆为五均司市师」 2.治理一市的行政首长。
直辖市、省辖市或县辖市的最高行政首长。【造句】:台北市长、台中市长、永和市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