传统合院建筑中,位置在正中间的主要房屋。《儒林外史》第六回:「媳妇住着正屋,婆婆倒住着厢房,天地世间,也没有这个道理!」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二三回:「原来一排的三间正屋,两面厢房,西面另有一大间是厨房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