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力量表所测得的心智发展年龄。为德国人V.Stern修订比西量表时所提出,用以评估儿童智力状态。定义为该年龄儿童在智力量表上所得之平均分数。例如:一个八岁儿童所得分数等于十岁儿童的平均分数,则其智力年龄为十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