丈夫亡故后所出生的子女。《史记.卷一○九.李将军传》:「当户有遗腹子,名陵」《汉书.卷七.昭帝纪》:「后宫有遗腹子煖,相、内史不奏言,上闻而怜之,立煖为泗水王」
妇人怀孕之后,丈夫亡故,所生的子女。【造句】:这可怜的遗腹子,才出生就没有父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