测绘地物时,如遇外有围墙之大宅院,内部房屋密集,无法将院内房屋一一测绘,或在较小比例尺测图,无法测定城镇内之每一道路、房屋形状时,可先测定其外围若干显着点位作为控制,再以另纸绘出地物略图,并量测其关系位置,然后依据已测定之点位,依比例转绘于图纸上,是为草图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