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有效管制土地使用,政府机构依据「非都市土地管制规则」与「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」,将土地划分成不同之使用区,在各使用区内不得进行不符使用规定之土地利用(见土地使用分区)。例如台北市土地使用管制规则将都市土地划分成住宅区、商业区、工业区、行政区、文教区、仓库区、风景区、农业区、保护区、特定专用区等十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