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 1.杂戏。《说文解字.人部》:「俳,戏也」清.段玉裁.注:「以其戏言之谓之俳,以其音乐言之谓之倡,亦谓之优,其实一物也」《史记.卷八十七.李斯传》:「是时二世在甘泉,方作觳抵优俳之观」 2.表演杂耍或滑稽戏的人。参见「俳倡」、「俳优」等条。 3.一种注重音律、讲求字句对仗工整的文体。参见「俳体」条。
形 1.滑稽、幽默。【组词】:「俳谑」。《北史.卷八十三.文苑传.李文博传》:「通侻不持威仪,好为俳谐杂说。人多爱狎之」
动 1.参见「俳徊」条。
1.古代称演杂耍或滑稽戏的人。【组词】:俳倡、俳优 2.滑稽、幽默。【组词】:俳谑、俳谐 3.对偶、骈俪。【组词】:俳句、俳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