书载有人得到一口大钟,因钟太大,难以背负带走,就想将钟敲碎,又担心钟的声音太大,被别人听见将钟抢走,于是掩住自己的耳朵,以为如此别人就听不见了。典出《吕氏春秋.不苟论.自知》。后用以比喻想要隐瞒别人,结果却只是自己欺骗自己。《晋书.卷一.宣帝纪》:「亦犹窃钟掩耳,以众人为不闻;锐意盗金,谓市中为莫睹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