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以正道取之而以正道守之。《三国志.卷三七.蜀书.庞统法正传.庞统》:「遂与亮并为军师中郎将」裴松之注引《九州春秋》:「兼弱攻昧,五伯之事。逆取顺守,报之以义,事定之后,封以大国,何负于信?」《隋唐演义》第三七回:「主上摧刃父兄,大纲不正,即使修德行仁,还是个逆取顺守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