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着名的小楷法帖。晋王献之书洛神赋残存的一段,自「嬉」字起至「飞」字止,共十三行,故称为「十三行」。据元赵孟頫《松雪斋集》所载,墨迹有两本:一为晋时用麻笺所书,乃宋高宗先收得九行,贾似道再得四行,最后为赵孟頫所得。一为唐人用硬黄纸所书,后有柳公权跋两行,世称为「柳跋十三行」。 2.鸦片战争前,广州官府特许经营对外贸易的商行。行数并不固定。其对官府负有承保和缴纳外商船货税饷、规礼、传达官府政令及管理外商船员等义务,却也享有对外贸易的特权。西元一八四二年订定南京条约后,十三行专营对外贸易的特权终被取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