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劳动基准法》的规定,雇主应依劳工每月薪资总额百分之二至百分之十五范围内,按月提拨一定金额,专户存储,且不得作为让与、扣押、抵销或担保之标的,此即「劳工退休准备金」,目的在于确保劳工退休时可获得退休金,并减轻雇主一次给付的负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