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职官名。晋武帝咸宁四年设置。辅助国子祭酒、博士教导学生,掌管鼓箧、夏楚的事。历代沿置,至明清,助教之职已与博士无异。 2.以往大专院校教师的职称之一,为教授的助手,位在讲师之下。但于西元1997年「教育人员任用条例」修正之后,新聘之助教则改属于行政人员,非属教师职级。
大专院校中协助老师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的人员。【造句】:助教相当熟稔系上的一切相关事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