由别人代为记录的遗嘱。这种遗嘱由遗嘱人指定三人以上的见证人,遗嘱人口述内容,见证人中之一人笔记、宣读,经遗嘱人认可后,记明年月日及代笔人之姓名,由见证人全体及遗嘱人同行签名。遗嘱人不能签名者,应捺指印代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