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同治十三年(西元1874)三月,日本藉口琉球难民为台湾牡丹社生番杀害,出兵犯台,占据琅(今屏东县恒春镇),清廷派员与之交涉,时经半载,方于是年九月签定中日北京台事专约三条,而使日军撤退,史称为「牡丹社事件」。也称为「琅事件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