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线测量时,测尺下垂成悬链线形状,故如测尺检定时为平置者,则实测时尺所示之长度较检定时为短,因而测量所得之长度,较实长为长,此时需加以测尺之下垂改正,亦称悬垂改正,且此改正数恒为负,但如带尺在检定时之支持方法与野外测量时之支持方法相同,则不需施行改正。其改正式如下:
Cs=-(n/24)(W/T)(W/T)l3
式中
n:间隔相等之托点划分测尺之段数。
l:测尺长。
W:测尺每公尺长之重量。
T:拉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