设级数的前n项和可写为函数Sn(z),级数在G城内为均匀收敛的意义可以写为下列定义:对任意 >0,恒有对应的正整数N( ),得使:n>N |f(z)-Sn(z)|< ,其中f(z)为收敛的极限。但某些级数收敛的""快慢""可能因z点在G域中的位置而有所不同,一般而言上述对应 的N值,同时为z的函数,以N( ,z)表之;则此时并非均匀收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