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便于土地之登记管理,将各县、市内区、镇、市、乡之土地,划分为若干段,赋予段名,并由内政部资讯中心统一编定段号,以利电脑作业。段号编码以四位整数为准,其统一代码,依内政部订颁之「台湾地区地政事务所区镇市乡及段(小段)代码册」规定办理,同一县、市内之段名代码,不得重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