苟且迎合,取悦别人,以求容身。《荀子.臣道》:「不恤君之荣辱,不恤国之臧否,偷合苟容,以之持禄养交而已耳,国贼也」《新唐书.卷一三二.吴兢传》:「臣诚恐天下骨鲠士以谠言为戒,桡直就曲,斵方为刓,偷合苟容,不复能尽节忘身,纳君于道矣」也作「偷合取容」、「苟合取容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