比喻可同生共死的至交好友。
出处:史记.卷八一.廉颇蔺相如列传既罢归国,以相如功大,拜为上卿,位在廉颇之右。廉颇曰:「我为赵将,有攻城野战之大功,而蔺相如徒以口舌为劳,而位居我上,且相如素贱人,吾羞,不忍为之下。」宣言曰:「我见相如,必辱之。」相如闻,不肯与会。相如每朝时,常称病,不欲与廉颇争列。已而相如出,望见廉颇,相如引车避匿。於是舍人相与谏曰:「臣所以去亲戚而事君者,徒慕君之高义也。今君与廉颇同列,廉君宣恶言而君畏匿之,恐惧殊甚,且庸人尚羞之,况於将相乎!臣等不肖,请辞去。」蔺相如固止之,曰:「公之视廉将军孰与秦王?」曰:「不若也。」相如曰:「夫以秦王之威,而相如廷叱之,辱其群臣,相如虽驽,独畏廉将军哉?顾吾念之,强秦之所以不敢加兵於赵者,徒以吾两人在也。今两虎共斗,其势不俱生。吾所以为此者,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雠也。」廉颇闻之,肉袒负荆,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。曰:「鄙贱之人,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。」卒相与驩,为刎颈之交。
《史记.卷八一.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「廉颇闻之,肉袒负荆,因宾客至蔺相如门谢罪。……卒相与驩,为刎颈之交。」(源) 《汉书.卷四五.蒯伍江息夫传.蒯通》:「始常山王、成安君故相与为刎颈之交,及争张黶、陈释之事,常山王奉头鼠窜,以归汉王。」 《汉书.卷七七.盖诸葛刘郑孙毋将何传.诸葛丰》:「夫以布衣之士,尚犹有刎颈之交,今以四海之大,曾无伏节死谊之臣。」 《南史.卷七二.文学列传.檀超》:「萧惠开为别驾,超便抗礼,……惠开欣然,更为刎颈之交。」 《隋书.卷七○.李密列传》:「开皇中,袭父爵蒲山公,乃散家产,賙赡亲故,养客礼贤,无所爱吝。与杨玄感为刎颈之交。」 《隋书.卷八五.宇文化及列传》:「日夜聚博,约为刎颈之交,情相款昵,言无回避。」 《旧唐书.卷二○.哀帝本纪》:「柳逊尝为张濬租庸判官,又王溥监修日奏充判官,授工部侍郎,又与赵崇、裴贽为刎颈之交。」 《旧唐书.卷五六.杜伏威列传》:「杜伏威,齐州章丘人也。少落拓,不治产业,家贫无以自给,每穿窬为盗。与辅公祏为刎颈之交。」 《旧唐书.卷一七O.裴度列传》:「时翰林学士元稹,交结内官,求为宰相,与知枢密魏弘简为刎颈之交。」 明.康海《中山狼》第四折:「那负朋友的,受他的周济,亏他的游扬,真是如胶似漆,刎颈之交。」 明.无名氏《闹铜台》第五折:「今在一处,结为刎颈之交,同心合意,生死相护。」 清.张潮《幽梦影》:「一介之士,必有密友,密友不必定是刎颈之交。」
我俩虽是金兰之友,却非刎颈之交。 八拜之交,情同手足;刎颈之交,义同生死。 今天我们誓为刎颈之交,从此有福同享,有难同当。 更多句子 ++
刎颈,用刀割脖子。刎颈之交比喻可同生共死的至交好友。语出《史记.卷八十一.廉颇蔺相如传》。【造句】:如今大伙结为金兰,誓为刎颈之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