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朝高祖武德初年置修文馆,详设正学士、讲经博士、校书等官,后改称为「弘文馆」,又改称为「昭文馆」。以他官兼充学士,以给事中一人判馆事。并以宰相一人充昭文馆大学士,自设集贤院以后,昭文馆之任渐轻,然其制至宋不废。